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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里程——电子劳动合同

来源:奥奕咨询  作者:Kevin  时间:2020-11-16
2020年受疫情影响,企业迟迟不能复工,越来越多企业被迫或是主动地选择数字化转型,而近期关注点比较多的正是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电子劳动合同。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继1986年10月《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后,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相关专家表示这是重要的制度创新,将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是为服务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便民利企的一个重要的举措。
 
本次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有利于企业的降本增效,一定程度的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企业中人力资源部门对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往往不仅限于员工入职后的劳动合同签订,还会涉及后续劳动合同的整理存档、续签等工作,以往的纸质版劳动合同会增加一定的纸张、人工、沟通成本。而电子劳动合同的实行减少了企业招聘工作环节和用工成本,实现了线上数据同步,有效降低了劳资关系隐患。对于企业员工来讲,电子劳动合同不仅便于劳动者维权,而且更便于查看以及保存。
 
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版劳动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劳动合同本质上也是书面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相比,只是签订方式采取了电子化形式,通过电子签名技术保证签署主体身份真实及签署内容不可篡改。根据相关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1、保存企业与劳动者体现协商一致同意电子合同的证据,企业可以在电子合同文本里注明经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采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形式之类的表述;
 
2、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企业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3、选择规范的第三方服务平台,电子劳动合同的出现让很多供应商看到了新的发展方向,而电子劳动合同对于企业与劳动者意义重大,以至第三方服务平台对于合同的保密和保存要求都较高,所以企业应在供应商选择时多加考察;
 
4、对电子劳动合同进行备份保存,避免不可预计因素导致的劳动合同数据丢失。
 
面对劳动合同新形态的到来,企业与劳动者都应增强法律意识,无论是电子劳动合同还是纸质劳动合同,在签订前都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更要善用劳动合同去依法维护自身权益。